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商会工作的领导,充分发挥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的核心作用、体现团队精神,商会决定自成立之日起实行会长轮流值班工作制。
一、轮值职责
1、协助会长主持和处理商会日常事务,在会长授权的情况下代行会长职责,每次轮值为期一个月。
2、要求值班期间每位值班会长每月至少抽出1—2天时间到商会办公。
3、如遇重要事情要随时到商会进行处理,以便解决会员企业遇到的问题,协助、支持会员企业健康发展。
轮值会长具体职责:
一、协助会长主持商会的日常工作,指导秘书处抓好当月工作计划的组织与实施。
二、负责对外接待工作,参加商会应出席的各有关会议和活动等。
三、负责组织实施本月应落实的会长会议、理事会议的决策、决定、决议。
四、负责处理业务指导单位、兄弟商会(协会)及会员的来信、来访和工作衔接,并做好处理记录。
五、每双月的月底召集会长办公会议,通报本月工作,并为商会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。
六、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轮值要求
1、各轮值会长要尽职尽责履行好轮值职责,认真做好轮值记录和轮值交接工作。
2、为确保会长值班制度的落实,望各位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提早安排好本公司的工作,尽可能留在本地,以便及时参加或处理商会急需解决的事务。
3、如确需到外地出差,应及时与会长和秘书处沟通,以便安排其他轮值会长轮值。
本制度自2014年元月起开始执行。会员有事情,可直接与当月的值班会长联系,也可以与秘书长或秘书处联系。
武汉十堰商会
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