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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热招商:武汉新港5000亩国际港口产业新城

发布日期:2013年11月28日  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量:
 
 


火热招商:武汉新港5000亩国际港口产业新城

占地5000亩,投资100亿的华中闽台产业新城

火热招商:武汉新港5000亩国际港口产业新城

规划图

火热招商:武汉新港5000亩国际港口产业新城

.区位图


        园区概况
       武汉新港•华中闽台产业新城位于团风县,总体规划5000亩,总投资100亿元,由团风县政府、湖北省福建商会、湖北闽鑫投资公司联合打造。
       园区区位、交通、港口和资源优势明显,以“8+1”城市圈及武汉新港为依托,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规划布局的前提下,拟建设“以一类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制造业园区”“国际物流园区”及“综合服务中心”等多个功能区,集制造、交易、物流、商居等产业配套完备的产业新城,以吸引闽、台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、集群规模企业入驻,最终打造成为中部地区一定规模,影响力较强、最具投资、发展潜力的产业新城。

       土地优惠政策
       工业用地和商业、旅游、娱乐、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,依法通过招标、拍卖、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。工业用地按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挂牌出让,县政府给予基础设施配套奖励,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。

       税收奖励政策
       自项目投产之日起,按照企业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3年的100%、后3年的50%,县政府用财政资金奖励给企业;2年内缴纳增值税额按地方留成部分50%,县政府用财政资金奖励给企业发展生产;如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项目,3年内缴纳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50%,县政府用财政资金奖励给企业发展生产。前3年的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经申报上级批准,减免或奖励不低于应缴额的50%。

       规费减免政策
       对投资者兴办生产经营性项目的县级收费实行减免。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收工本费,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标准下限的50%收取。免收城市设施配套费。社团、中介及协会组织等由企业自愿选择,不强行搭车收费。

       基础设施配套
       按照“七通一平”的标准负责完善基础设施配套,即:项目建设场地实行自然平整,道路修通至项目场区外;供电线路接通至项目建设场区主入口围墙边,电费标准按政策规定实行同城、同类、同网、同价;供、排水主管道通至场地围墙外,供水按成本价收取开口费,水价实行同城同价;电话、宽带、有线电视、天然气等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       招商联系方式
       武汉十堰商会秘书处:027—88189951  88189953
       联系人:陈秘书长  吴主任
       地址:武汉市徐东大街福星惠誉国际城8-1-1905 / 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九号星星大厦13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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